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进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深入挖掘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优秀导师典型,树立我校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典范,集中展现我校研究生导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研究生导师更深入的参与研究生德育教育,为学校研究生培养做出贡献。由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工会、人事处共同举办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学第九届研究生“良师益友”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3年以上,且至少完整指导过一届毕业生的导师。(校外导师、兼职导师、副导师不参选;已两次被学校授予过研究生“良师益友”荣誉称号的导师不再参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道德品质良好,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思想品质优秀,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2.积极参与并指导研究生学术创新、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或党团建设等活动。指导的研究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学术成果丰富,在各种评奖评优中获评荣誉称号或奖项;
3.治学态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在科研工作中成果突出;教学态度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指导有方,效果显著;情感真挚,所指导研究生表现优异;
4.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良好。切实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注意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联系,给学生提供资助,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心理和就业中的实际困难,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推选
各二级学院广泛发动学生,参照评选条件,通过讨论、提名、投票等方式,推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名。省论文抽检评议结论“存在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所指导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违规违纪、有未就业情况的不可参评。请于12月3日前将导师名单(附件1)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276182499@qq.com,邮件标题为“**学院良师益友候选人信息表”。
(二)学校评审
1.资格审查。学校依据评选条件对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候选人需选定研究生作为代言人进行宣讲。
2.现场评审。学校组织召开研究生“良师益友”评审会,学生代表担任评委,本着充分尊重研究生师生意见、严格标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代言人公开宣讲,评委现场投票的形式进行。
3.代言人宣讲。代言人完成5分钟PPT演讲宣传,可搭配个性化海报、DV或反映可亲、可敬、知心的良师益友形象的照片等资料,以关心研究生学习、生活亦师亦友的感人事迹为题材,为候选人代言。宣讲前需提交具备体现导师风采特点的宣讲材料(PPT、音频、视频等)等,以“**学院+导师姓名”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276182499@qq.com,邮件标题为“**学院+导师姓名+宣讲材料”。
4.现场投票。宣讲结束后,评委进行不记名投票,学校将安排专人监督、统计投票结果,确定“良师益友”获奖名单。
现场投票规则:
(1)按各学院研究生人数比例,随机抽选各学院研究生代表作为现场投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活动现场,在了解每名候选导师的事迹基础上,对参选导师进行现场匿名投票。根据投票排名情况确定“良师益友”获奖导师名单;
(2)现场公布具体投票细则;
(3)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核票。
四、公示
学校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表彰奖励
对获得研究生“良师益友”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导师予以表彰。
相关附件详见校园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