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畅梅,教授。1998年8月入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一直从事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21年。曾获辽宁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校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现为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环境哲学与环境伦理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辽宁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
近年来,先后在核心期刊《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有的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已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一部,参研著作一部。主持教育部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项目、经济社会发展课题多项,并作为执行负责人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1次,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1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次,获市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