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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调剂公告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6-04-10 点击数: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际情况,现公布能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二批调剂公告。

一、调剂时间

请于2026年4月10日18:00—2026年4月11日9:00期间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二、调剂专业(类别)

1.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全日制)

2.085800能源动力(全日制)

三、调剂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四、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

2.报名调剂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应与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不区分数学一和数学二,英语一和英语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即初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要求见表1。

1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要求

接收调剂专业

初试门类/一级学科/专业要求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57资源与环境, 0858能源动力,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材料与化工,0703化学

085800)

能源动力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57资源与环境,0858能源动力,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材料与化工,0703化学

3.报名调剂考生本科专业应为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环境科学、生物工程、环保设备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4. 调剂复试名单按照报名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根据差额比例制定,不再区分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成绩相同考生的数学、英语、政治与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调剂程序

2026年4月11日9:00后,学院将与拟调剂考生进行联系确认,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给拟定复试的调剂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具体复试要求详见《能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流程》。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9728632,13087544917(朱老师)

   箱:290332621@qq.com

本公告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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