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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流程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6-04-03 点击数:

一、复试范围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平台及远程复试硬件、环境要求

1、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及辅助平台为腾讯会议。

2. 远程复试硬件、环境要求

1)网络环境:WiFi信号和4G信号覆盖良好,网速快速稳定。

2)硬件条件:两部4G手机或者一部4G手机和一台可进行视频会议的电脑。

3)软件条件:

支持Windows、Mac电脑以及安卓和苹果手机,需要双机位,考生第二机位需使用手机。相关系统软件要求如下:

Windows和Mac台式机及笔记本: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下载:Mac版、Windows版),其中台式机需提前准备外置摄像头。

② 手机端:需下载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安装时请允许学信网App使用摄像头、扬声器、存储空间、网络等权限,以保证正常进行实名验证。同时建议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

4)环境要求:独立空间,确保安静整洁,确保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允许使用的物品以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书籍、资料和电子设备等。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3. 设备摆放要求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一台对准考生本人,另外一台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即要保证考生的环境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 个人仪表要求

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臂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全程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耳饰、口罩等,不得佩戴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智能电子设备,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

三、需准备的物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四、复试时间及流程

1、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工作内容

48日

00:00—12:00

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12:00后

发送复试通知以及考生系统确认(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查收短信及电话)。

20:00前

复试考生发送资格审查材料到邮箱:1006985448@qq.com;

学院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线上审查。

20:00

心理测试(线上)。

4月9日

8:00

组织考生开展远程面试系统模拟测试,保证网络远程复试顺利。

10:00

正式开展远程复试,包括1)专业测试;(2)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3)综合面试。

考生按分组排序提前30分钟调试设备并候场。

(注:根据实际情况,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复试科目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由考生从专业课题库中随机抽取考题,根据考题进行回答,必要时可在空白纸上进行撰写,满分为100分。

2)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取抽题签问答形式,考核考生的考生的英语运用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该过程中考生必须全程用英文回答相关问题,满分为50分。

3)综合面试:考生需准备3分钟自我介绍,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批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采用问答方式,满分为150分。

3、其他

候场考生提前测试设备,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设备的屏幕保护设置为永不

考试过程中要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中断等情况,考生要立即致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要求将以下文件扫描件于4月82000前发送到邮箱1006985448@qq.com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材料,如:张三-力学-资格审查材料。

在保证图片清晰的条件下尽量压缩文件大小,附件不要超过40M,以便学院审查考生资格。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拍照或扫描,做成PDF文件。

2、复试承诺书打印并手写签字,拍照或扫描,做成PDF文件模板见附件。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封皮、照片页及盖章页;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登录成绩查询系统的成绩单截图;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拍照或扫描,做成PDF文件。

4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拍照或扫描,做成PDF文件。

5签字盖章的政审表,模板见附件。

6、符合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做成PDF文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六、其他要求

本公告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调剂公告。

联系人:孟老师,024-89724900,1006985448(QQ)。


航空宇航学院

2026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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