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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5-09-29 点击数: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法等多科性高等院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三方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优秀易班共建高校、全国高校示范“一站式”学生社区等称号。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包括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下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相关学科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 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中的第123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027年招生起,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6.我校除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外所有专业学位类别均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

120251016日至10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申请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参加考试。未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准考。

二、初试

1.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2512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和业务课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含自命题)考试时间为3小时。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2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100分。

三、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方式

学校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并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考核手段。

(二)复试平台

学校统一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三)复试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 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专业素养或实践(实验)能力。满分100分。

3.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50分。

4. 综合面试。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情况。满分150分。

5.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四)复试成绩

1.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2. 专业测试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

3. 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360分,按照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有关说明

1.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 我校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复试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 我校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有关政策规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并开展相关工作。全部复试工作预计20264月底前完成。如有必要,经省招考办同意,我校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4. 照顾或加分政策,专项计划报考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入学后组织进行。

6. 破格复试依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原则上我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如确有必要,则以后续相关通知为准。

7.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违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工作的具体实施参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的调剂规定。

五、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被录取的新生若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预计2026428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学习。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无须加试,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违规处理

考生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一律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说明

1. 我校所有专业学制3125601工程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费为15000/135700设计专业学费为15000/055101英语笔译、055105日语笔译12000/以实际批复结果为准),其他专业学费8000/年。住宿费为1200/年。

2. 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3. 研招网公布的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为往年招生基数,均包含接收推免生计划和专项计划,仅供考生报考参考,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分配至具体学院,实行全校统筹。学校将根据生源等情况对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4.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5. 学校根据住宿资源统一分配研究生住宿,住宿标准一般为4人间,配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

6.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专业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不公布往年试题

7. 学校信息

学校代码:10143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

编:110136

8. 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平台

学校招生信息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sa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4-89726538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邮箱:yzb@sau.edu.cn

本章程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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