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硕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本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组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复试考核录取工作。
二、接收条件和程序
1.接收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6年推免生资格。
(4)符合教育部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
(5)外语语种为英语。
2.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并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发出复试通知。
(3)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参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报考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中推免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复试成绩评定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考核内容评分标准》(附录2)进行评分。
复试成绩 = 专业学业成绩× 80% + 专业综合能力× 20%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5)确定待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6)发送待录取通知。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3.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报考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4)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命名为“姓名-复试材料”,于报名前发送至20150011@sau.edu.cn
4.奖助政策
(1)奖学金及助学金政策以学校后续发布的文件为准。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导师,提前参与导师项目研究。
(3)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攻读博士学位,按当年学校博士招考相关文件执行。
(4)优先进入卓越工程人才创新计划、优先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等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
5.其它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于2026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如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情况之一,取消拟录取资格。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4-89728965
联系人: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