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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2025-09-15 点击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具体组织本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审核、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申请条件和程序

1.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2026年推免生资格;

(4)本科所学专业为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外国语语种须为英语。

2.接收专业:

(1)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代码:081000)

(2)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85400)

3.接收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院的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按照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发出复试通知。

(3)确认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成绩评定。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5)确定待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待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6)发送待录取通知。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通知。一经确认,不得放弃,逾期不确认待录取通知的即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 拟录取名单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4.复试需提交的材料为: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报考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命名为“姓名-复试材料”,于报名前发送至451091180@qq.com。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评定参照《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复试成绩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分。

复试成绩 = 专业学业成绩× 80% + 专业综合能力× 20%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三、其他说明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2.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2026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3)未能在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4)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4.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咨询电话:    024-89723750

学院监督电话:    024-8972870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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