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招生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关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的补充说明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21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省招考办相关工作要求,现对我校已发布的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任一科目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所有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均需加试,加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附件1)。现补充说明125601工程管理和125604物理工程与管理加试科目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

2.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无需加试。

3.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4年10月21日

编辑 | 赵琳

初审一校 | 黄宁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 智慧沈航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团委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