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航空发动机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精神,按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确保航空发动机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顺利进行,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航空发动机学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学院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004航空发动机学院

    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1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2人机与环境工程

    二、招生工作组织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其中院长为组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为组员,招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5人以上。由学院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的老师担任招生工作小组秘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组织实施、监督和统筹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方式

    我院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按照《航空发动机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硕博连读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申请-考核”制考生由学院组织考核。

    四、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在满足《章程》中所要求报考条件基础上,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就。

    2.申请者已取得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以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视同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EI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

    2)以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导师为第一申请人,视同为第一申请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五、报名

    考生需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报考学院的具体通知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相关纸质报名材料需按照《章程》要求准备,逾期未提交者,不进入考核环节。

    六、审查与考核评价

    (一)申请材料审查。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的业务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通过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攻读博士规划报告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三)思想品德考核。

    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函调等方式开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考核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考试不合格。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在籍硕士生可免试。

    (五)英语考核

    英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参照当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大纲(不含听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须达到学校统一制定的成绩合格要求,未达到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免考条件以《章程》规定条件为准。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由专业英语考核、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以面试方式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融入整个考核过程。专业英语考核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为5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考核不合格。

    2.专业英语考核主要通过翻译、口语交流等方式考核考生与专业相关的英语运用能力。考生首先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然后抽取题签,用英语回答问题。

    3.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考生可在航空发动机原理和工程热力学中任选一门专业课程,可参考书目航空发动机原理廉小纯等主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工程热力学》(沈维道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4.综合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对考生的科研成果评估、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状况汇报、面试回答等方式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考核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考核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考生可携带硕士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先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考试科目为机械振动学与航空发动机燃烧学。考试方式为笔试,时长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任何一科目低于60分不再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可参考书目为《机械振动》(第二版,张义民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和《航空发动机燃烧学》(张群等主编,国防工业出版社,2015年)

    七、监督和复议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考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考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

    八、其他

    1.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解释。

    2.本细则仅适用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3.咨询联系方式:关老师13842037108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5422

    编辑 | 赵琳

    初审一校 | 黄宁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