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安全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本科所学专业为安全工程相关专业;
4. 获得2025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专业:
1. 学术型: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
2. 专业型:安全工程(085702)
三、接收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个人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复试考核。申请者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根据申请情况分批组织,择优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接收考核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学习经历等综合能力。见附件1
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5.拟录取确认。经复试合格的申请者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上述提交材料均为PDF格式,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请于9月27日16点前发送到邮箱ting_ting_zhao@126.com。
五、其他
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的规定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相应规定。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院电话:02489723841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安全工程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