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计算机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计算机学院成立不低于7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遴选和接收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名额
本年度推免名额共17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9人,软件工程专业4人,网络工程专业3,按照专业内的推免总成绩排序遴选。另外1人为竞争名额,在软件工程专业和网络工程专业剩余候选名单中总成绩较高者中产生。如遇某专业拟推免人数不足时,该名额回收至学院机动名额,按照学院内的推免总成绩排序遴选。
类别 |
专业 |
名额 |
专业分配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9 |
软件工程 |
4 |
网络工程 |
3 |
竞争名额 |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
1 |
学院机动名额 |
某专业拟推免不足人数 |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课程均一次性通过,本专业平均绩点排名在前30%(含)以内。平均绩点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基于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前六个学期必修课的首次通过成绩计算(补考通过或挂科重修课程按60分计算)。
5、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其中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条目参考《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中“学科竞赛认定范围及等级表”。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审议。 如审议结果为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需将学生全部佐证材料在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审核申请,在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后,由学校专家审核小组确定审核鉴定意见。
(三)排名公示
学院测算各专业学生的平均绩点及排名,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四)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10日12:00前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计算机学院2025届推免成绩给分点——综合能力部分》、承诺书、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到计算机学院张老师处,于9月10日下午在计算机学院进行现场验证,电子版打包发达至邮箱20230049@email.sau.edu.cn。
(五)资格审查
推免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的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联名推荐书及全部佐证材料,公示时间为3日。
(六)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考核要求。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严格审查推免资格,根据遴选指标体系科学、公平、公正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4.考核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 + 综合能力成绩×20%,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计算见附录1。
排名方法: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推荐名额要求,按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将在2024年9月14日前通过计算机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学院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现有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布推免工作办法、推荐名额、推免名单等信息;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三)对遴选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申诉。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24-89723853
监督电话: 024- 88795095
五、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情况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二)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四)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六)出国留学者;
(七)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六.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录1:
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分细则
凡符合《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推荐条件要求的推免申请人,按照下面具体方法计算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的分数,其中综合能力成绩所涉及佐证材料必须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
综合能力佐证材料审查后,不再受理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调整事宜。
一、学业成绩(100分)
基于教务系统数据,计算专业培养方案中前三学年的必修课(对于同一门课程有多个分数时,以第一次通过成绩计算绩点),得到每个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A. 学业成绩原始分=个人平均绩点*10;
B. 不同专业的申请者,依据申请者所在专业的最高学业成绩原始分进行计算。定义申请者所在专业的最高学业成绩原始分为GTop;
C. 学业成绩分=学业成绩原始分*100/GTop;
D.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E. 其它相关要求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二、综合能力成绩(100分)
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时只取一项。所有加分项所涉及材料的获得时间截止到提交申请日当日。
1、参军入伍服兵役(5分)
如有此类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合格后方可加分。
2、科研成果(45分)
(1)科技论文
加分的论文应满足申请者是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是学科内指导教师而申请人是第二作者,且论文第一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申请者需自行提交论文级别证明),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刊物级别由工作小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审核并认定。
期刊论文加分参照表
级别 |
分数 |
档次 |
备注 |
中科院1区期刊、或CCF推荐的A类国际期刊 |
32分 |
1档 |
|
中科院2区期刊、或CCF推荐的B类国际期刊、或CCF推荐的T1类中文科技期刊、或指定学报 |
22分 |
2档 |
|
中科院3区期刊、或CCF推荐的C类国际期刊、或CCF推荐的T2类中文科技期刊 |
12分 |
3档 |
|
中科院4区期刊、或CCF推荐的T3类中文科技期刊 |
8分 |
4档 |
|
期刊论文(EI收录) |
4分 |
5档 |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2分 |
6档 |
|
其它期刊 |
0.5分 |
7档 |
最多累计积分不超过1.5分 |
指定学报包括《中国科学:信息科学》(英文版、中文版)、《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遥感学报》、《电子学报》(英文版、中文版)、《自动化学报》、《测绘学报》、《通信学报》。
会议论文加分参照表
级别 |
分数 |
档次 |
备注 |
CCF认定A类国际会议 |
32分 |
1档 |
|
CCF认定B类国际会议 |
22分 |
2档 |
|
CCF认定C类国际会议 |
12分 |
3档 |
|
EI检索会议 |
1分 |
4档 |
|
其它会议 |
0.5分 |
5档 |
最多累计积分不超过1.5分 |
明确说明:参照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认定办法,上述会议论文指“Full paper”或“Regular paper”(正式发表的长文)。如论文获得会议最佳论文奖按照其高一档进行计分(CCF A类再加10分)。其他形式论文具体执行办法为:
① 以Short paper和Demo paper形式中稿CCF会议的论文,降一档计分;
② CCF认定A类国际会议的Workshop分值等同于CCF认定C类国际会议论文(12分),CCF认定B类和C类国际会议的Workshop分值等同于其它会议论文(0.5分);
(2)国家发明专利
加分的国家发明专利应已被授权,并满足申请者是第一发明人、或第一发明人是学科内指导教师而申请人是第二发明人,且专利的归属单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满足条件的国家发明专利加8分。
(3)申报科研项目
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5分、提交中期报告6分、完成项目8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省级创新创业项目3分、提交中期报告4分、完成项目6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学校立项批准并完成2分。
(4)科研成果获奖
不同成果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国家级仅集体合作成果前三名按相应项计分,省部级仅集体合作成果前二名按相应项计分,校级仅集体合作成果前一名按相应项计分。成果获奖等级由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认可。成果归属原则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
科研成果获奖加分参照表
级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国家级 |
20分 |
15分 |
10分 |
省部级(一级学会协会) |
10分 |
6分 |
3分 |
市级 |
3分 |
2分 |
1分 |
3、竞赛获奖(45分)
(1)学科竞赛
竞赛的认定范围主要参考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目录,并依据竞赛难度、与计算机学科的相关度划分不同等级(见“学科竞赛认定范围及等级表”)。竞赛分数的计算,依据竞赛等级、获奖等级、成员排序(见“学科竞赛计分表”),排在第5名后面的成员不予加分。更多计分说明如下:
① 多人组队参加获奖无排名区分的竞赛(如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且能够提供本人排名第一的获奖证书时,组内成员均可按照第一名加分。
② 参加同一年度同一竞赛,多次或多项获奖不可累计加分,只取最高级别得分,同一年同一竞赛的不同赛道可按照不同比赛认定。
③ 竞赛同时在辽宁省竞赛目录和国家竞赛目录内时,获得国家奖和省奖均可按相应等级加分。
④ 竞赛在辽宁省竞赛目录内但不在国家竞赛目录内时,获得省奖可按相应等级加分;获得国奖时,则降为省级进行计分。(例如,“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获得省一等奖的第一名成员加10分,获得国家一等奖的第一名成员也加10分。)
⑤ 竞赛在国家竞赛目录内但不在辽宁省竞赛目录内时,获得国家奖可按相应等级加分;获得省奖时,不加分。
⑥ 不在“学科竞赛认定范围及等级表”内的其他学科相关竞赛,如奖状上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技厅等)盖章的,可按照C类竞赛进行加分。
⑦ C类及其他竞赛最多认定三项。
学科竞赛认定范围及等级表
序号 |
认定 等级 |
竞赛项目名称 |
是否为国家 竞赛目录内 |
国家级竞赛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 |
是否为辽宁省竞赛目录内 |
省级竞赛 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 |
1 |
SS |
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是 |
ICPC亚洲区竞赛委员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2 |
S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C/C++(B组),JAVA(B组),Python(B组) |
是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3 |
A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是 |
教育部高校与计算机相关教指委等 或独立或联合主办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 |
A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⑦智能交互创新赛 |
是 |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主办 |
否 |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主办 |
5 |
A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除了C/C++(B组),JAVA(B组),Python(B组的其他赛道) |
是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6 |
A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7 |
A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是 |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8 |
A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
是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否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9 |
A |
华为ICT大赛/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 |
是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10 |
A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是 |
中国电子学会 |
否 |
中国电子学会 |
11 |
A |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是 |
中国信息协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12 |
A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是 |
中国仿真学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13 |
A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足球竞技) |
是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否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14 |
A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是 |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
否 |
辽宁省人工智能学会 |
15 |
A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是 |
教育部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16 |
A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是 |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否 |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17 |
A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是 |
中国光学学会 |
否 |
东北地区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组委会 |
18 |
A |
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否 |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教育部高等学校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19 |
A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⑤人工智能创意赛 |
是 |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
否 |
无 |
20 |
A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是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是 |
教育厅 |
21 |
A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
是 |
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
否 |
无 |
22 |
A |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
是 |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
否 |
无 |
23 |
A |
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是 |
教育部等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24 |
A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是 |
教育部等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25 |
A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②RoboCon |
是 |
共青团中央、深圳市人民政府、大疆等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26 |
A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格斗机器人) |
是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否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27 |
B |
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是 |
全国3D大赛组委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全国三维数字化技术与教育培训联盟、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中国科协)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
28 |
B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
是 |
沈阳工业大学 |
29 |
B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是 |
重庆交通大学 |
是 |
营口理工学院 |
30 |
B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智能制造赛项) |
是 |
华中科技大学 |
是 |
沈阳科技学院 |
31 |
B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否 |
无 |
32 |
B |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
是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33 |
B |
未来设计师·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34 |
B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35 |
B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是 |
中国人工智能协会 |
否 |
无 |
36 |
B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否 |
无 |
37 |
B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是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38 |
B |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是 |
江苏大学 |
否 |
无 |
39 |
B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是 |
共青团中央 |
是 |
团省委 |
40 |
B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是 |
共青团中央 |
是 |
团省委 |
41 |
B |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移动应用开发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2 |
B |
Proteus仿真设计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3 |
B |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华为ICT大赛 |
否 |
否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4 |
B |
“中软国际--卓越杯”大数据挑战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5 |
B |
第四届辽宁省“中软国际--卓越杯”AI挑战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6 |
B |
第七届“长风杯”全国大学生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竞赛东北分赛区暨第四届辽宁省大学生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竞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7 |
B |
辽宁省大学生智能技术应用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8 |
B |
辽宁省“互联网+”国际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49 |
B |
第四届水下智能装备创新设计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0 |
B |
辽宁省普通高等院校智慧农业创新创业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1 |
B |
计算机博弈大赛暨中国大学生计算机博弈大赛辽宁选拔赛 |
否 |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2 |
C |
辽宁省“创新杯”未来飞行器设计大赛 |
否 |
中国航空学会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航空宇航学会 |
53 |
C |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发电机组集控运行创新竞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4 |
C |
大学生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大赛 |
否 |
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中方理事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中国科协“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培训中心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5 |
C |
辽宁省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6 |
C |
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与媒体学院奖暨辽宁省大学生动漫与媒体创意设计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7 |
C |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奥镁绿意杯”节能环保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8 |
C |
东北三省一区第三届大学生生态环保作品竞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59 |
C |
辽宁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60 |
C |
第三届辽宁省大学生“iTeach”数字化教育应用创新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61 |
C |
辽宁省大学生智慧海洋科技创新大赛 |
否 |
无 |
是 |
辽宁省教育厅 |
学科竞赛计分表
获奖级别 |
排名 |
加分分值 |
SS类 |
S类 |
A类 |
B类 |
C类 |
国家级特等奖 |
第一 |
120 |
60 |
25 |
20 |
15 |
第二 |
84 |
42 |
17.5 |
12 |
9 |
第三 |
72 |
36 |
15 |
8 |
6 |
第四 |
60 |
30 |
12.5 |
6 |
4.5 |
第五 |
36 |
18 |
7.5 |
2 |
1.5 |
国家级一等奖 |
第一 |
100 |
40 |
20 |
15 |
10 |
第二 |
70 |
28 |
14 |
9 |
6 |
第三 |
60 |
24 |
12 |
6 |
4 |
第四 |
50 |
20 |
10 |
4.5 |
3 |
第五 |
30 |
12 |
6 |
1.5 |
1 |
国家级二等奖 |
第一 |
60 |
30 |
15 |
10 |
5 |
第二 |
42 |
21 |
10.5 |
6 |
3 |
第三 |
36 |
18 |
9 |
4 |
2 |
第四 |
30 |
15 |
7.5 |
3 |
1.5 |
第五 |
18 |
9 |
4.5 |
1 |
0.5 |
国家级三等奖 |
第一 |
40 |
20 |
10 |
7 |
4 |
第二 |
28 |
14 |
7 |
4.2 |
2.4 |
第三 |
24 |
12 |
6 |
2.8 |
1.6 |
第四 |
20 |
10 |
5 |
2.1 |
1.2 |
第五 |
12 |
6 |
3 |
0.7 |
0.4 |
省级特等奖 |
第一 |
24 |
24 |
12 |
10 |
6 |
第二 |
14.4 |
14.4 |
7.2 |
6 |
3.6 |
第三 |
9.6 |
9.6 |
4.8 |
4 |
2.4 |
第四 |
7.2 |
7.2 |
3.6 |
3 |
1.8 |
第五 |
2.4 |
2.4 |
1.2 |
1 |
0.6 |
省级一等奖 |
第一 |
20 |
20 |
10 |
6 |
3 |
第二 |
12 |
12 |
6 |
3.6 |
1.8 |
第三 |
8 |
8 |
4 |
2.4 |
1.2 |
第四 |
6 |
6 |
3 |
1.8 |
0.9 |
第五 |
2 |
2 |
1 |
0.6 |
0.3 |
省级二等奖 |
第一 |
12 |
12 |
6 |
3 |
1.5 |
第二 |
7.2 |
7.2 |
3.6 |
1.8 |
0.9 |
第三 |
4.8 |
4.8 |
2.4 |
1.2 |
0.6 |
第四 |
3.6 |
3.6 |
1.8 |
0.9 |
0.45 |
第五 |
1.2 |
1.2 |
0.6 |
0.3 |
0.15 |
省级三等奖 |
第一 |
6 |
6 |
3 |
1.5 |
1 |
第二 |
3.6 |
3.6 |
1.8 |
0.9 |
0.6 |
第三 |
2.4 |
2.4 |
1.2 |
0.6 |
0.4 |
第四 |
1.8 |
1.8 |
0.9 |
0.45 |
0.3 |
第五 |
0.6 |
0.6 |
0.3 |
0.15 |
0.1 |
(2)CCF计算机软件能力(CSP)认证
学生参加CCF CSP认证考试,按所得最高分给予加分,具体如下表:
CSP计算机软件能力认证加分参照表
分数 |
加分分值 |
450及以上 |
100 |
400-449 |
80 |
350-399 |
60 |
300-349 |
40 |
250-299 |
20 |
200-249 |
10 |
150-199 |
5 |
(3)专业资格认证
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和计算机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按照下表进行计分,不同类型的等级认证由工作小组认定。
专业资格认证加分参照表
类别 |
分数 |
国家级资格认证 高级资格 |
10分 |
国家级资格认证 中级资格 |
6分 |
行业级资格认证 |
2分 |
明确说明:多次参加同一等级考试或资格认证考试不累计得分,取最高级别进行计分。
4、英语能力(5分)
学生英语能力按所得最高分给予加分,具体如下表:
英语能力加分参照表
等级要求 |
分数 |
CET-6总分大于等于550分 |
5分 |
CET-6总分大于等于500分 |
4分 |
CET-6总分大于等于425分 |
3分 |
CET-4总分大于等于425分 |
2分 |
5、以上未列出的,一般不予加分。对于加分有争议的,由计算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裁决。
6、分值计算方法
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5分;科研成果满分45分;竞赛获奖满分45分,英语能力5分。
所有分项分值分别独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A. 分项成绩原始分=分项内各给分点的分数累计和;
B. 定义任一分项的满分为A;
C. 定义所有申请者在该分项中的最高分项成绩原始分为TTop;
D. 分项成绩分=分项成绩原始分*A/TTop;
E.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明确说明:专业内排名时 TTop为每个专业中每个分项的最高分项成绩的原始分;多个专业排名时TTop为学院每个分项的最高分项成绩的原始分。
当完成相关分项分值的计算后,进行综合能力成绩分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A. 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B. 定义所有申请者中最高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为STop;
C. 综合能力成绩分=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100/STop;
D. 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明确说明:专业内排名时STop为每个专业最高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多个专业排名时STop为100分。
计算机学院
2024年9月9日
初审一校 | 黄宁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