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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化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自动化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

    (一)组织形式

    1、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组长由本学科带头人担任,在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监督和统筹管理,并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加监督。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方案》要求对学院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封皮、照片页及盖章页,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登录成绩查询系统的成绩单截图,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政审材料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政审材料

    4、参加本专业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发表专业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5、符合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6、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7、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未审查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复试的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30日,具体复试要求及流程另行通知。调剂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专业基本知识测试。专业测试科目:《计算机控制技术》。对考生的专业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进行考核。考生现场抽取题签进行回答,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采用英语问答形式,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教师提问。满分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综合面试。考生需准备3至5分钟自我介绍,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背景、毕业设计、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和奖励情况、科研能力、语言表达和综合归纳能力、学业目标和规划、思想品德等方面的考察。满分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动控制原理》和《传感器原理》两门课程的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6、心理测试不计入成绩。

    7、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资格的条件及比例

    (一)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2,业务课不低于48。

    2、调剂考生

    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在计划仍有缺额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并且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4电子信息(控制类)。

    2)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分别对初试科目为数学一和数学二的考生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英语不区分),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3)考虑到学院对考生专业方向的需求,参照本学院各个学科方向考生名额和所能带学生的导师方向和人数,按照各自专业方向均衡的原则,选取复试学生。

    (二)参加复试的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按缺额的120%-160%发出复试通知。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时,所有满足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审查和监管

    (一)严防替考,并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二)在复试前收取并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严格审核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研招网后台数据进行比对确认。

    (四)考中严格落实 “三随机”,加强复试过程监管。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范考生通过ChatGPT等AI技术作弊。

    五、复试成绩

    1、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3、复试结果以招生系统、电话、网络通信软件的方式的形式通知到考生本人。

    六、拟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二)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非全日制考生单独排序。

    (三)一志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数据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复试考试科目有任一科缺考者。

    5、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6、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

    八、其他

    (一)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二)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

    (三)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咨询方式:王老师,024-89724448,Wyy0120@163.com

     

    自动化学院

    2024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