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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计算机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和资格审查

    (一)复试组织

    1. 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遴选、培训、管理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

    2. 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预案,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提前做好模拟演练,落实各环节工作。

    3. 学院依据招生专业以及实际参加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历教师组成,并配备1名助理,组长由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担任。

    4. 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 复试前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2. 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严防复试“替考”。

    3. 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与1中所述审查材料按照相关通知要求一起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并且要求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等有关情况。

    4.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管理

     (一)复试形式与时间

    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在3月31日之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达学院指定会议室参加;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线上平台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线上平台为钉钉,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主要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专业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理论、基础概念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方式为面试,题型为简答题,采取抽取题签方式。各学科专业测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和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中的相关要求。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包括对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采用抽取题签方式。满分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综合面试

    包括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考察。满分为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批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5.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为:《计算机组成原理》和《计算机网络原理》,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一天,任一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6.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7. 不进行破格复试。

    三、复试资格条件及比例

    (一)一志愿考生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分数线)。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2,业务课不低于48。

    (二)调剂考生

    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 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为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54电子信息、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或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业务课二与拟调剂专业的业务课二相同或内容相近。

    3. 调剂考生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类(专业代码0809)、电子信息类(专业代码0807)、数学类(专业代码0701)、自动化类(专业代码0808)。

    4.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段)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的考生)依据初试考试科目及总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其中,初试考试科目为《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考生一个序列,其余考生为另一个序列,排序后按照调剂名额分别依报名人数比例确定复试名额。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国语、政治理论成绩进行排序。另外,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

    一志愿按照差额的120%-150%发出复试通知。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时,所有满足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调剂按照计划缺额的120%-150%发复试通知。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具体要求

    (一)复试成绩

    1.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其中,考生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满分为300分。

    2. 复试成绩归一化处理

    当一志愿或调剂的同批次出现多分组时,会对考生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消除组间差异。归一化方案如下:

    (1) 计算各组同一专业复试成绩均值Sii为学生所在组);

    (2) 计算所有同一专业学生复试成绩总均值R;

    (3) 该生归一化复试成绩U:

    U=该生复试总成绩Z-学生所在组复试成绩均值Si+复试成绩总均值R;

    (4) 总成绩=初试成绩+归一化的复试成绩。

    学生排序根据归一化之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二)拟录取

    1.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2.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外国语、初试政治理论成绩进行排序。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3.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4. 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28日前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5.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由校医院进行。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 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

    (2)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

    (3)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

    (4) 复试考试科目有缺考的考生。

    (5) 未按我校要求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复试全程监控,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复试记录电子文件存档一年,纸质文件存档三年。

    3.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其他

    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孙老师,024-89723853,1761247509@qq.com。

    学院监察电话:88795095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4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