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本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和监督检查组。

    (三)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成立一个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交学院集中统一保管。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另设助理1名组长由本学科带头人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学院纪委书记全程参加监督。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复试3月末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

    (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包括对考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专业素养的考核,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当代现实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采用抽取题签方式进行考核。

    (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

    包括对考生英语运用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采用抽取题签方式。

    (四)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包括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要求提交备案所有证明材料。该环节采取抽取题签方式。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科目,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考试低于60分不予复试。

    (六)心理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进入复试的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331,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47,业务课不低于71。

    五、调剂

    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一)报考的第一志愿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代码0305。

    )本科专业为人文社科类。

    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复试(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复试,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复试工作要求

    (一)差额比例

    一志愿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审查和监管

    1.考前用系统采取“两识别”、“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防替考。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以及必要的专业课笔试。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在复试前收取并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材料。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格审核特殊计划和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研招网后台数据进行比对确认。

    4.考中严格落实“三随机”,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公示

    一志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数据经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七、成绩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二)专业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八、拟录取

    (一)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如有缺额,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择优进行录取。

    (二)录取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

    1.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复试考试科目有缺考者。

    5.未按我校要求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复试全程监控,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复试记录电子文件存档一年,纸质文件存档三年。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监督检查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

    十、其他

    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王老师,024-8972896513810326772,20150011@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