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因此,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需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24年4月30日)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考生无需调档。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在此,提醒各位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再次检查报考信息,如果“学习方式”是“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处应为“定向就业”。请在报考结束前及时修改和确认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准确无误。
2023年10月13日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