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招生信息    >   正文
    能源与环境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推免生接收工作,健全和完善硕士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接受专业和名额

    学术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专业型:资源与环境(085700环境工程方向)

    能源动力(085800能源工程方向)

    二、申请条件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均可申请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二)申请推免生应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30%,英语成绩在426分及以上。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材料

    (一)《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接收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三)国家英语四级、六级水平考试、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推荐学校推荐的免试资格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1份;

    (五)其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各1

    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202392417:00发送到邮箱450055129@qq.com

    四、申请程序

    (一)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928日起(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二)资格审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报考的推免生进行实时的资格审查。

    )复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复试考核

    考核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包括专业素质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创新潜质和外语应用能力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占20%、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占50%。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

    1专业素质考核:随机抽题作答方式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随机抽题作答”方式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方式

    )确定拟录取名单。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拟录取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确认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公示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其他

    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的规定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相应规定。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能源与环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李老师18040034662

    学院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24-89723734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3921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