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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宇航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航空宇航学院实际情况,现公布航空宇航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一、调剂网站开放时间

    2023年4月6日00:00—2023年4月6日12:00

    二、调剂专业(类别)

    1.080100力学

    2.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086100交通运输

    三、调剂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工学大类A区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工学大类A区国家线(照顾专业线)。

    2)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航天工程、工程力学;同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调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方可调剂到学术学位类相关学科;初试报考为学术学位类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类学科。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调剂名额的120%、不高于160%

    5)在各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对同一调剂批次满足以上调剂条件的考生分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对于调入专业学位类的不再区分英语一、二和数学一、二),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调剂程序

    调剂网4月6日12点关闭后3小时内学院将与拟调剂考生进行联系确认,向确认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和未入围的考生解锁。

    五、联系方式

    朱老师:024-89724900

    邮箱:kun7qi@qq.com

    六、本公告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调剂公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202344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陶广宏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