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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际情况,现公布能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公告。

    一、调剂网站开放时间

    2023年4月6日00:00—2023年4月6日12:00

    二、调剂专业(类别)

    1.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0857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领域)

    3.085800能源动力(动力工程、燃气轮机、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领域)

    三、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方向应与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不区分数学一和数学二,英语一和英语二),自命题考试科目(即初试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3.本科专业为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4.在本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同一批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5.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为该学科名额的120%-150%

    四、调剂程序

    调剂网12点关闭后3小时内学院将与拟调剂考生进行联系确认,向确认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和未入围的考生解锁。

    五、联系方式

    刘老师:18804048613

    邮箱:liujiansau@163.com

    六、本公告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调剂公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344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陶广宏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