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航空发动机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制定本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一)复试小组
1.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学院成立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另配备1名秘书,组长由教授担任。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同时协助研究生院处理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3.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
按《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对参加复试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
2.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一志愿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调剂采取线上复试方式,依托钉钉或腾讯会议平台开展。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6日-3月27日。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
1.专业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理论、基础概念等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实际问题的解决思路与解决能力等,采取随机抽题签问答的形式。专业课为《传热学》或《工程测试技术》,考生可选择其中1门,不得与初试已考专业课重复。满分为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专业课测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请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与口语的能力与水平,采取英语听说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教师提问。满分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
主要通过自我介绍和复试专家提问等形式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社会实践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满分为1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可提供本科成绩单、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获批国家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流体力学》和《航空发动机原理》两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是通过政审资料检查、谈话方式开展。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6.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7.不接收破格申请。
三、复试资格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以下要求:能源动力[0858]总分不低于253,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均不低于35,业务课不低于5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总分不低于240,外国语不低于31,业务课不低于47。
(二)调剂考生
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在计划仍有缺额情况下,接受调剂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调剂要求和我校相关专业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工学大类A区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工学大类A区国家线(照顾专业线),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同时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或机械等相关专业。
3.初试科目必须为数学一、英语一的考生才可调剂到学术学位类相关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初试报考为学术学位类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类学科。
4.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比例: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该学科调剂名额的120%且不高于15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5.在各专业调剂开放时间内填报志愿,对同一调剂批次满足以上调剂条件的考生分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调入专业学位类的不再区分英语一、二和数学一、二)。
四、复试成绩与录取具体要求
(一)复试成绩
1.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凡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0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考试科目有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要求
1.一志愿考生首批复试和录取,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学科),择优录取。
2.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缺额时进行调剂工作,调剂考生按批次进行复试和录取,录取时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不再考虑初试考试科目的差异)。
3.以下几种情况不予录取: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弃权处理;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完善对复试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复试全程监控,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会同学校纪检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信息、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各方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3天。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其他
1.其它规定与要求参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2.本细则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负责解释。
3.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学校防疫相关要求执行。
4.监察室电话:024-89723973。
5.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6.联系方式:赵老师,15040267663,关老师,13842037108或024-8972891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发动机学院
2023年3月22日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陶广宏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