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自动化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根据本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制定,具体组织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各项复试考核录取工作。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严谨、细致全面的开展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评价接收工作,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
2.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申请推免的需实行回避制度。
三、接收条件
1. 申请者应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申请者应为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
3. 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本专业平均排名在前30%(含)以内。专业排名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大学英语水平在四级(425)及以上。
4. 学生须在本科阶段在核心(含)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 申请者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四、接收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接收条件的推免生必须通过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在9月28日-10月19日期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以系统最终开放时间为准),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申请我校的志愿。
2. 资格审查。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查,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 接受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 复试考核。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作证材进行成绩评定。
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
复试成绩=学业成绩*80% + 综合能力成绩*20%(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参照《自动化学院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分。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接收。排名方法:依据复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5. 拟录取通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复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考核相关材料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6. 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公示接受待录取通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上报拟录取数据信息,并组织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7. 其它
1、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录取推免生资格:
(1) 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 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 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 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 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6) 出国留学者;
(7)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2、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2023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再报考其他学校,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五、复试需提交的材料
1.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加盖申请者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及学业绩点证明。
3. 申请者本人的学生证、身份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推荐学校推荐的免试资格证明信(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 提交材料均为pdf格式,请于10月10日16点前发送至wyy0120@163.com
六、奖助政策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研究生其他奖助政策。
七、联系方式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自动化学院 024-8972444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au.edu.cn/
初审一校丨张勇
复审二校丨陶广宏
终审三校丨崔楠
编辑丨黄宁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自动化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