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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

    为优化博士研究生的生源结构,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2024年起我校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作原则

    第一条 硕博连读遴选工作应贯彻“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

    第二章 选拔条件及要求

    第二条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0和机械工程080200两个一级学科接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报考方式考生。

    第三条 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4.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等行为,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5.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申请

    6.申请者所申请博士学科须与其攻读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近。

    7.以推免资格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可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直接申请。

    8.其他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成绩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40分及以上成绩

    第三章 申报及选拔程序

    第四条 生申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按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要求交申请材料。

    第五条 资格审查。招生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复核确定最终进入考核名单。

    第六条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存在其他舞弊情况,学校将取消申请人的考试及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

    第七条 进入最终考核名单的考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英语和专业综合能力。

    第四章  录取与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官网公示者一律不得录取。

    五章 监督机制

    保证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投诉等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其他

    拟录取的硕博连读学生,不得参加本届硕士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十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