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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工程师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际工程师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国际工程师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推荐名额

    国际工程师学院2024届推免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名额为6人,并据此根据遴选办法确定具体人员,推免指标数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符合学校研究生院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有关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学业成绩排名为准。

    5、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第一完成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本专业(学科)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每名教授推荐意见不少于500字,且每个教授推荐学生不多于2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后提交到学校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后确定审核鉴定意见。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1810:00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将相应证明材料报送到国际工程师学院301室(王梦琪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383024458@qq.com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及内容

    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按综合能力成绩评定标准(附件2)进行打分

    4推免总成绩计算方法及排名方法(总分100分)。

    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综合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见附件2

    5、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各专业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按照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及时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其它

    被我校接收的硕士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免试推荐录取资格:

    1、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6、出国留学者;

    7、在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五、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学院和相关单位要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咨询电话:024-81174944

    学院监督电话:024-81174947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工程师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工程师学院

    2023915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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