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理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理学院成立7人推免工作小组,另设秘书一名。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专业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 |
名额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2 |
应用物理学 |
2 |
合计 |
4 |
(二)推荐条件(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并与接收高校初步达成接收意向的学生,在9月18日下午1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邮至:colourlook@163.com),以及成绩单或导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逸夫馆318。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生遴选资格,在9月18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同时公示专业排名情况和提交联名推荐书及全部佐证材料,公示时间为3日。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
9月18日
4.考核形式
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综合能力材料进行审议,并结合学业成绩,最终按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5.考核内容
遴选考核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严格审查推免资格,根据遴选指标体系科学、公平、公正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
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平均绩点-2)/0.2+60
综合能力评分细则见附件1。
6.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根据各专业名额,按专业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9日通过公告的方式在学院办公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咨询电话:89727523
学院监督电话:89723721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23年9月16日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