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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电工程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电工程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不低于7),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接收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2024届推免名额为21人,其中机制专业14、机电专业5人、车辆专业2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 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含425分)以上,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均合格以上并且无挂科、无重修、无补考,须一次性通过,本专业平均排名在前30%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由辅导办出具)。

    5. 特殊学术专长:本科阶段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严格审议。如审议结果为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需将学生全部佐证材料在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审核申请,在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后,由学校专家审核小组确定审核鉴定意见。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91714:00-17:30将以下材料纸质版装入档案袋提交至机械馆513-2房间(宣老师)。电子版发至20230018@email.sau.edu.cn

    1.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机电学院2024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自评表》《承诺书》及相应佐证材料,含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所有材料提供纸质版1份,PDF格式电子版扫描件一份(电子版扫描件与纸质版材料文件对应,小于20MB,仅限1PDF文件),扫描件命名规则为“专业-姓名-学号”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公示3日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9月18日

    4、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1各专业学业成绩第一名(满足推荐条件,综合能力考核学术积分非0分或竞赛积分非0分),直接获推免资格;若均不满足条件,则该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序。

    2)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 80%+综合能力成绩×20%

    3排名方法:按总成绩降序排名。

    5、综合能力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英语水平等(总分100分)。

    (1)英语水平5六级425分以上2分,六级550以上/GRE310分及以上/托福90分及以上得5分;本项只取最高分。

    (2)学术及竞赛共80分,各占40分,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和表2

    (3)荣誉称号和社会实践共15分(其中,荣誉称号10分,社会实践5),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表1

    6、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9月19日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含姓名、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其它

    推免生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6、出国留学者;

    7、在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

    五、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各学院和相关单位要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的人员,不得参加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89724208

    学院监督电话:89723822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机电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23915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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