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设计艺术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设计艺术学院成立不低于7人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遴选和接收工作,设秘书1名。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严谨、细致全面的开展遴选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学业表现,综合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优先推荐在本学科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9人。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不包括通过补考与重修取得的合格),学业成绩本专业排名在前30%以内(含)。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重修课程以首次分值计算绩点。
(三)排名公示
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专业排名和成绩绩点由学生处、教务处审核确认。同时公示专业排名情况和提交联名推荐书及全部佐证材料,公示3日。
(四)个人申请
1.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18日10:00前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填写符合条件具体内容的《综合能力成绩表》(附件1)一式一份,诚信承诺书(附件2),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照“综合能力成绩表”中考核项顺序排序,汇总装入档案袋提交。
纸质版交到学院办公室340室;个人填报的《申请表》、《综合能力成绩表》电子版发送邮箱:shsy2022y@126.com。
2.所有业绩证明材料时间截点应在收件时间截点以前;提交材料务必准时,过时不候,材料后补无效。
3.论文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录用证明无效。
4.学科竞赛获奖成果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竞赛官网发布的竞赛结果截图)、作品方案(需全部作者按署名顺序签字、指导教师签字证明)以及作者本人签署的作品原创性声明(附件3)。
5.大创项目需提供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等级证明材料,并由指导教师签字证明。
6.参与本学科教师科研课题的证明材料,需打印学校科研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成员截图,并由项目负责教师签字证明。
7.所有佐证材料按照“综合能力成绩表”中考核项顺序排序,并自行设计“佐证材料清单”,按清单顺序汇总成册。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并按照工作过程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六)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2023年9月19日。
4.考核内容及推免总成绩计算。遴选考核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严格审查推免资格,然后根据遴选指标体系科学、公平、公正地考核学生综合能力,详见附件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出示有关材料,一经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折算分数)×80%+综合能力成绩×20%。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5.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学院推免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各专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9日通过公告的方式在学院办公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管理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对任何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三)咨询电话:
学院办公电话:024-89723768
学院监督电话:024-88929490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设计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设计艺术学院
2023年9月15日
初审一校 | 张勇
复审二校 | 周思雨
终审三校 | 崔楠
编辑 | 黄宁
附件1
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表
推免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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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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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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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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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最高分 |
得分 |
一 |
论文及专利: (*本栏限择优填报2项成果) 1.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省级期刊论文5分/篇,EI会议、CPCI会议论文8分/篇,北大核心、南大核心、SCI论文20分/篇。第一作者是学科内指导教师、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按相应等级的50%积分。 2.作品: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按同级别论文的50%积分。 3.专利:以第一申请人或参与人获批国家外观、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获批外观专利5分/项,实用新型专利8分/项,发明专利20分/项。第一、第二参与人分别按70%、30%积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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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学科竞赛获奖: (*本栏限择优填报3项成果,同一赛事同一年度只计1件,重复提交无效。个人获奖按100%计分,团体获奖须排名前2位,分配比例为70%、30%。) 1.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及专业对口的国家一级协会赛事、国际知名专业赛事获奖成果,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7分/项。 2.教育厅公布的省级学科竞赛及专业对口的省级协会赛事获奖成果,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6分/项,三等奖3分/项。 3.获奖成果提交要求:需提供获奖证书、作品原件、指导教师签名、作者本人签署原创性和诚信声明。个别赛事有给团体获奖成员每人一份证书的情况,仍按照团体获奖计算,请申请人如实填报并提供成员排名,一经发现有谎报现象的,取消其申请资格。 * 国际顶级专业赛事(详见学院赛事成果目录)成果按2倍系数积分。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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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大创项目: (*本栏限报2项) 1.国家级项目15分/项,省级项目7分/项,校级有经费项目3分/项。 2.第一、第二、第三参与人分别按60%、30%、10%积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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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英语过级情况: 1.英语六级计10分; 2.英语四级计6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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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评优评先: (* 按个人取得的最高等级记分,只计一项,不累计加分) 1.国家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学金或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20分; 2.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等省级奖学金或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12分; 3.沈阳市市长奖学金等市级奖学金或市级荣誉称号获得者6分; 4.校级奖学金、校级企业类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获得者3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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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其他: (*本栏限报2项) 1.参军入伍服兵役计5分; 2.参加国际交流学习项目计5分; 3.参加志愿服务,个人被学校官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者计5分; 4.参加志愿服务取得证书或学校有关部门、社区以上证明者计1分; 5.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录入科研系统且取得实效者计1分,每项目只统计1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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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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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小组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在申报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中所陈述的内容均真实可信;申报所呈送的佐证材料均为本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所取得的成果,申报材料所涉及的论文、专利、科技竞赛、荣誉称号等均是由本人独立完成或承担主要工作。
我自愿遵守国家、辽宁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以及夸大成果或夸大个人贡献度等有违诚信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自动放弃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在后续考研及求职过程中的相应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3
作品原创性声明
作品名称:《 》
1.本人承诺,所提交的获奖作品其全部内容和完成全过程均为本人(团队)原创,不存在抄袭、作弊等行为。
2.本人承诺,所提交的获奖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如果作品涉及抄袭、借用或侵权行为,本人(团队)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学校对此所做的相关处理,本人的任何违规违纪和不诚信行为与学院相关管理部门无关。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创作团队签名:
年 月 日